关于春节期间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来源: 添加时间:2014/12/31
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
关于春节期间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
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因采暖期、气候等多种原因,我国北方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相对较差,易产生雾霾天气,给人们工作出行及身心健康带来诸多影响。为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减少雾霾天气,今年年初,我市启动“蓝天工程”,狠抓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烧区管理,加快淘汰泰城燃煤炉灶;严格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并对城区主要道路洒水抑尘;加大机动车环保检测力度,推动“黄改绿”和黄标车提前淘汰;加强PM2.5监测,实时发布大气质量和雾霾预警信息。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春节将至,我市将迎来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它不仅是噪声的来源,容易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更直接导致大气中PM2.5十几倍、几十倍的增加,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每一个人既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又是减少污染的责任者。在此倡议: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还泰城一片蓝天,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做一个文明市民,过一个俭朴、健康、环保的春节,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建设美丽家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