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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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承诺

来源: 添加时间:2011/02/24
    环保工作既是保护环境的防火墙,又是经济工作的助推器,为切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做到环境保护和发展经济的双赢,市环保局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一是严格环境监管。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保证经济与环境的“双赢”。二是简化审批程序。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当日办结,环评登记表审批5日内办结,环评报告表审批10日内办结;环评报告书审批20日内办结。对市政府确定的发展园区、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专人跟踪负责制,确保环保手续及时办结。三是及时处理污染纠纷。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污染纠纷案件及时勘察,并按规定时间办结。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5日内告知当事人并以书面形式转交有关部门。四是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环保部 “六项禁令”和“六个不准”。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和失职追究制,形成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环保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或发现违诺行为可举报和投诉。
    市环保局监督电话:12369;
    市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办公室:3231001;
    市优化办:32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