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环境保护局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来源: 添加时间:2017/12/26

   近日,我局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结合“双随机”抽查日常执法监管,将“一地两场四区”,即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区及工业园区作为重点排污单位或特殊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废水的违法行为。

将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纳入到日常执法监管的内容中,是保护地下水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形成地下水环境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更好地保护肥城的绿水青山。

(通讯员:马晓旭